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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委办、县政府办下发文件

来源:邵阳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0-12-13 16:11:05

 

    2010122日,绥宁县委办、县政府办以绥办发【201069号文件,向全县各乡镇党委、政府,市属、县直机关各单位下发了《关于印发“绥宁县科普惠农服务站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绥宁县科普惠农服务站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绥宁县科普惠农服务站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是该县科协根据中国科协〔200934号文件和湖南省、邵阳市《科普惠农服务站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结合《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要求,从全国科普示范县的高度,结合绥宁县科普工作实际,制定出的绥宁县20102015年科普惠农服务站建设工作的长远规划、建设步骤与实施要求。它包括了建设目标、建设原则、建设标准、职责分工、工作要求五个方面的内容。

    一、 建设目标:

2014年底前完成全县25个乡镇科普惠农服务分站建设。2010年底前完善红岩镇、武阳镇、长铺子乡科普惠农服务站建设,完成获国家科普惠农兴村计划表彰的食用菌产业项目服务总站的建设。2015年底前建立完善好服务体系,发挥“科普惠农服务站”在农村科普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提高科普服务能力、规模和水平,使其实现自我发展的良性循环,成为农村基层科普的骨干力量。

    二、建设原则:

    1.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科普惠农服务站的建立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不同条件,围绕当地特色产业和农民实际需求,讲求实效,探索各具特色、可持续发展的建设和服务模式。

    2.坚持服务基层、服务农民的原则。科普惠农服务站要建立在农民身边,以当地先进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研究会、合作社)、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和科技带头人所在单位等农村基层科普组织为主体,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和技能,解答农民生产生活中的科技难题,协助当地科协组织开展农村科普工作,为农民提供及时、周到、长期、有效的科普服务,推动科技发展,惠及农村、农业、农民。

    3.坚持资源共享、公共服务的原则。要集成科协系统农村科普优势,积极整合社会资源,扶持和帮助科普惠农服务站健康发展,使科普惠农服务站真正成为农村科普公共服务平台。

    三、建设标准为:

    1.场地设施建设标准:科普惠农服务站要具备一定规模,有专门用于为农民培训、讲座、示范、推广、咨询和服务的固定场所。总站必须设有办公室、科普培训室和图书阅览室,场地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办公室须有桌椅、电脑等办公用品;科普培训室能容纳50人以上开展培训和交流,要有1台以上能上互联网查阅资料、浏览数字科技馆的电脑和一套多媒体教学设备;图书阅览室须有3000册以上的图书可供阅读,其中必须有与当地种养加等主导农业产业相配套的农用科技图书资料、科普图书、报刊、挂图、声像带、光盘资料等。分站必须有一处总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能容纳30人以上开展培训和交流,能为农民提供生产经营服务的固定场所。科普培训场所可以选择学校和现场培训相结合的方式。三年内力争达到六有:有一定规模的固定场所,有一台电脑,有一处宣传栏,有一名专职科普员,有一处科普服务部,有一个科技图书阅览室。

    2.标牌制作标准:科普惠农服务站悬挂县科协统一制作的标牌,制作统一格式的科普宣传栏。

    3.科普队伍配备标准:科普惠农服务总站和分站都必须拥有一支由科技专家、科技示范户、科普志愿者、致富能手等人员组成的科普服务队伍。科普惠农服务总站,必须拥有3-5名有名望的农林渔牧业专家担任常年科技顾问,30名以上素质优良能长期开展科普工作传授产业发展科学技能的乡土科技人才队伍。科普惠农服务分站,必须拥有1-3名有名望的农业产业专家和10名以上能常年参与服务站科普活动的乡土科技人才队伍。

    4.基地示范标准:每个科普惠农服务站应建有1-2个科普示范基地,辅助服务站向广大群众实地传授科学技术。示范基地必须有专人负责,常年为广大学员进行示范性指导。有条件的科普惠农服务站,经审批可将技术传授等服务与农资经营结合,既为群众提供方便,又能增强服务站发展实力,实现科普惠农服务的经常化、持续化和长效化。

    四、职责分工

    科普惠农服务站要在县科协的指导下实施建设,开展服务,落实科普惠农的服务和管理等各项任务。

    (一)县科协负责科普惠农服务站建设工作的规划、协调、经验总结等工作

    1.制定《绥宁县科普服务站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2.提出科普惠农服务总站和分站工作的总体要求。

    3.为建站单位提供项目、技术等智力支持,了解和掌握科普服务工作实施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帮助协调解决。

    4.统一规范服务站标牌和宣传栏格式,实施建站工作评估验收。

    5.总结成功经验,培养先进典型,探索工作有效新机制和新模式。

   (二)科普惠农服务总站负责指导和支持乡镇建立科普惠农服务分站并依托分站开展科普惠农服务工作

    1.指导、帮助科普惠农服务分站制定实施细则、工作制度、规范服务方式等。

    2.为科普惠农服务分站实施服务提供便利条件。建立科技专家和科普志愿者数据库,组织科技专家、农村实用科技人才、科普志愿者等构成的科普服务队伍,为科普惠农服务分站提供技术咨询和技能培训等支持,开展送科技下乡等服务活动。

    3.为科普惠农服务分站提供科普挂图、图书、音像制品等科普资源,并指导督促分站有效利用科普资源。

    4.帮助科普惠农服务分站扩大示范辐射作用。大力宣传科普惠农服务分站的经验和事迹,扩大示范带动面,积极协调解决困难,提升科普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科普惠农服务分站负责开展具体的科普宣传活动,展示推广农业新技术、新品种,建设科技示范基地,带动农民依靠科技增收致富

    1.接受县、乡科协和科普服务总站的指导。按照标准建立科普惠农服务站,发挥科普服务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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