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科协出台新规:重奖信息报送人员
只要是反映全县科普工作的新闻或信息,一经报刊、网络或简报采用,每条最多可获得5000元现金的奖励。8月31日,洞口县科技局出台的《新闻和信息稿件刊用奖励办法》,对本单位干部职工向上报送新闻或信息稿件做了新的奖励规定。
往年制定的新闻报道奖励政策只奖同等稿酬,不付稿酬的信息不计奖励。新近出台的办法把发在国家和省、市业务部门的网络和简报上的信息稿件也纳入了奖励范围。办法规定,被国家级新闻媒体和国家级业务单位网络或简报采用的稿件和信息每条奖1000元和300元,上国家级新闻媒体头条的奖5000元。被省级新闻媒体和省级业务单位网络或简报采用的稿件和信息每条奖600元和200元。上湖南日报或其他省报头条的分别奖2000元至800元。被市级新闻媒体和市省级业务单位网络或简报采用的稿件和信息每条奖100元、80元和50元。办法同时规定所需奖励经费列入科普宣传费开支,每半年向写稿人员发放一次。(洞口县科协 黄亦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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