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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生态立县实施森林禁伐减伐三年行动

来源:邵阳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6-12-09 09:07:53

    为全面改善我县生态环境,确保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蓄积量稳步增长,加快我县“生态立县”的步伐,促进我县经济可持续发展,从2016年开始,绥宁县在全县范围内实施森林禁伐减伐三年行动(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确保到2018年底,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76%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1800万立方米以上,重要生态区域和重点生态部位的林相明显改观,林分质量显著提高,生态功能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更加优美。
  

    本次禁伐范围主要是国家级公益林、省级公益林和武靖高速、包茂高速、S319和S221公路两旁第一层山脊以内的森林。全县禁伐总面积880274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省级公益林820208亩,武靖高速、包茂高速、S319和S221道两旁第一层山脊以内的商品林60066亩。禁伐范围内除实施森林抚育、灾害木清理、开设防火带、工程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的林木采伐以外,不得实施其他任何性质的商业性采伐。禁伐范围内的竹林和林木流转合同到期的林木确需采伐的,必须依法报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在减伐期内严禁砍伐天然林,取消工业原料林的采伐,只允许采伐人工成过熟林,每年商品材采伐量在上年度的基础上核减20%。
 

    为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绥宁县森林禁伐减伐三年行动实施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财政、林业、发改、森林公安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指导、督查全县实施森林禁伐减伐工作,明确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实施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四到位”,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我县森林禁伐减伐三年行动取得圆满实效。(绥宁县科协 魏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