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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2011年度邵阳市科协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来源:邵阳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1-09-26 11:04:17

 

 

 

 

 

 

 

邵市科协字[2011]18

 

关于下发2011年度科协工作目标管理

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协: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国务院《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充分发挥科普工作主力军作用,不断开创科协工作新局面,特制定2011年县(市)区科协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务必认真组织实施。年底,市科协组织人员检查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择优评出县(市)区科协工作目标管理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奖励。                                

                                              

     邵阳市科学技术协会             

                      O一一年四月一日

 

 

   主题词:科协工作    目标管理    考核办法    通知

报:省科协,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发:各县(市、区)科协,市科协机关各部室

邵阳市科协办公室                            2011 年4 月1 印发

2011年度县市区科协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考核

项目

考核内容

考核办法

自查

得分

能力

建设

25分)

1、贯彻落实邵市发[2007]18号文件精神和市委督查通报。县市区科协要独立建制,并有机构编制及科协工作人员,乡镇、街道科协组织健全,4分;按章程完成科协换届,2分;在科技(工业)园区及非国有企业建立科协组织,2分;科普经费未达到人平0.5元的,2011年比上年度增加10%,达到人平0.5元的,比上一年度有所增加,5分。

 

听取汇报,实地考察,查阅有关文件、会议记录等资料,未按期召开代表大会的扣2分;未独立建制和乡镇、街道科协组织不健全的视情况扣分;科技(工业)园区及非国有企业应建未建科协组织的不记分;科普经费要查阅财务帐目,未列预算不记分,未按上级规定落实的按比例扣分。

 

2、科协领导班子团结协作,清正廉洁;干部队伍遵纪守法,工作扎实,开拓创新,3分。

听取汇报,实地考察。科协主要负责人当年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一票否决;干部职工受处分的,每人次扣2分。

 

3、履行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做好《纲要》的贯彻实施,2分。年内至少召开一次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2分;举办全县(市、区)性科普宣传教育活动3次以上,3分。

未制定和实施好《纲要》9个方案视情况扣分。未召开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不记分;未按要求开展科普宣传教育活动视情况扣分。

 

4、向县()区委、政府争取将科普工作纳入县市区绩效文明建设目标管理,2分。

科普工作未纳入县市区绩效文明目标管理不记分,占2分记满分,低于2分按比例扣分。

 

科普

工作

35分)

5、组织开展“全国科普日”、“科技活动周”、“科协会员日”系列活动,5分。

听取汇报,查阅有关文件、活动记录、声像资料、工作总结,视活动规模、社会影响和成效记分。

 

6、按要求做好科技示范户、科普示范基地、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的培育和联络管理工作,2分。按要求在今年科普惠农项目单位建一处科普惠农服务站,4分。

县(市)发展省、市、县级科技示范户20户、区10户,科普示范基地3处、区1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3个、区1个。查阅文件(批复)和名册,实地了解考察,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

 

7、年内创建一个科普示范乡镇或一个科普示范社区(或2个科普示范村,或2个科普文明大院),4分。

查看创建方案、验收批复及实地考察,未完成的不记分,未按要求完成的视情况扣分。

 

8、县(市)广播电视、报纸、区内部刊物有一种科普宣传栏目,县(市)电视台开办《科普大蓬车》电视栏目,2

查看资料、光盘,开办栏目协议书等。未完成任务的视情况扣分。

 

9、按要求参加市科协举办的科普活动,2分。按要求完成市科协科普部交给的各种表格和其他材料的报送任务,3分。

未按要求参加或未完成报送任务的视情况扣分。

 

10、结合“五城同创”开展科普工作,定期开展全县(市、区)性科普志愿者活动,3分。结合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每个县(市)区新完成1个以上科普惠民“四个一”建设点,新建1处以上社区科普宣传橱窗或科普宣传栏,3分,科普进社区活动覆盖率达到80%以上,3分。

听取汇报,现场查看,未完成任务的按比例扣分。

 

11、按照湘科协发[2009]46号文件要求,加强农函大分校建设和农函大科技培训工作,县培训400人次以上,区200人次以上,4分。

听取汇报,查阅有关资料,未完成任务的视情况扣分。

 

学会

工作

20分)

12、围绕经济建设举办有影响的学术活动一次,4分;完成市科协学会部交办的工作,3分。

听取汇报,查阅有关记录、资料、花名册、作品,实地现场考察。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的按比例扣分。

 

 

13、学会组织健全,学会挂靠单位落实学会活动经费,学会活动正常,3分。

14、认真开展青少年科技活动,完成全市“第三十二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作品报送任务,5分;参加市青少年机器人竞赛活动的培训、选拔工作,3分;年内创建市级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一处,2分。

办公室工作

20分)

15、按要求及时报送宣传信息材料和全年工作计划,半年、全年工作总结、统计报表等信息,15分;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报道科协工作或推介典型经验2/次以上,2分;按要求建立科普网站(网页)和联网工作,3分。

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光盘,在市级新闻媒体报道科协工作或推广典型经验,少一篇/次扣1分;未按要求建立科普网站(网页)和联网工作不记分;未按要求报送工作计划、总结、统计报表及信息的视情况扣分。

 

加分

项目

1、科普经费较上年人均每增加0.02元的加0.5分。

2、争取国家、省、市科协来县市区召开现场会议的分别加4分、3分、2分。

3、获中国科协、省科协组织表彰(或参与组织表彰)的各类先进集体、单项先进或优秀组织奖的分别加3分、2分,2分、1分。中国科协、省科协表彰的先进个人分别加2分、1分;

4、凡在中国科协、省科协牵头组织或参与组织举办的各类学术论文评比、各类竞赛等活动中获全国一等奖,全国二等奖、省一等奖,全国三等奖、省二等奖的,每项分别加1.5分、1分、0.5分(同一项目多次获奖的,只记最高奖励等次的加分)。在国际大赛上获金、银、铜牌的,分别加2分、1.5分、1分。

5、在中央、省、市新闻媒体报道科协工作或推介典型经验每篇/次分别加321分(不含规定任务的2/次)。

6、当年完成国家、省、市级科普示范县(市)验收的分别加20分,15分,10分。

查看有关资料、文件、获奖证书原件或复印件、经济财务报表、新闻媒体原件或复印件、声像资料等。分属科普工作、学会工作、办公室工作等项的加分合计不超过其目标管理分值的50%,当年创建国家、省、市级科普示范县(市)验收合格的加分不受此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