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芙蓉计划湖湘青年英才项目申报工作启动
日前,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通知,启动2024年度芙蓉计划湖湘青年英才项目申报工作。
2024年度芙蓉计划湖湘青年英才项目分为科技创新(“荷尖”)、人文社科、文化创意、财会金融、创业5个类别。
科技创新类(荷尖)
申报人男性一般不超过36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及来自企业、临床一线的科技人才不超过38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企业科技人才可不受职称限制,并适当放宽学历要求),在国内外获得较高学术成就,具有较好创新发展潜力,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科技创新类与芙蓉计划湖南省“三尖”创新人才工程项目中的“荷尖”项目同步进行,申报通知由省科技厅另行发放。
人文社科类
申报人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近5年内,在本专业领域内公认的国内外权威刊物上发表过论文,或出版过有重要社会影响的著作。
2.近5年内,主持或承担过国家级人文社科类项目,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3.创新成果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文化创意类
申报人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一般应具有大学及以上学历,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近5年内,参与或主持过重大文化工程项目或优秀文化、艺术作品的创作表演,获得省部级以上或由行业协会等机构评选的具有权威性、行业性和公信力的奖项。
2.近5年内,在新闻出版、动漫游戏、影视、数字文化、演艺、文创等文化领域拥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作品、产品等创新成果,且取得了较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近5年内,在新闻出版、动漫游戏、影视、数字文化、演艺、文创等文化领域进行了商业模式上的创新,且在专业领域、行业影响、市场竞争等方面具有积极正面的影响。
财会金融类
申报人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一般应具有财会金融类本科及以上学历、5年以上会计(含教学研究)或金融(含教学研究)工作经历,专业素养高、创新能力强,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省内企事业单位担任中层及以上管理职务,具有中级会计师及以上或相当水平专业技术资格,或属于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其中,企业类申报人须专业能力突出,深度参与境内外上市筹资和跨国并购投资决策,积极运用管理会计工具方法,在推动企业业财融合、会计信息化建设、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和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等方面有创新、有突破,取得显著成效;事业单位类申报人应在推动政府会计改革、管理会计应用实践、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实施等重大会计改革中勇于探索创新,在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提升单位管理效益等方面成果突出。
2.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在会计师事务所担任高级项目经理及以上职务,有主持企业IPO辅导及申报综合服务、上市公司审计和咨询等大型项目工作经验,在推动行业改革与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3.在省内各类金融机构(含备案创投企业)担任中层管理职务或团队、组织负责人及以上职务,具有会计经济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相当水平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中国保险精算师、特许金融分析师、证券保荐人、金融风险管理师、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与创业投资相关的执业资格等任意一项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在金融产品设计、风险控制、资产管理、投资银行、资金运作、财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创新成果取得良好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4.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在财会金融类理论研究、教学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在构建财会金融理论和方法体系、发展财会金融教育事业中作出较大贡献。
创业类
申报人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报人同时应符合下列条件:
1.自主创办或领办企业,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职务,并拥有企业30%或以上股份,为企业的创新发展作出较大贡献。
2.创办企业2年及以上,或领办企业3年及以上,企业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和成长性,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申报程序
(一)人文社科类、文化创意类、创业类
1.市州企事业单位:申报材料由各单位报各市州团委,经市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向团省委推荐申报。
2.省直事业单位:申报材料由各单位报省直团工委,由省直团工委审核后,向团省委推荐申报。
3.省管高校(含高职院校)和科研院所、省管国有企业、中央驻湘企事业单位:申报材料由各单位审核后,向团省委推荐申报。
(二)财会金融类
1.市州企事业单位:申报材料由各单位报所在市州财政局,经市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审后,向省财政厅推荐申报。
2.省直事业单位、省管高校(含高职院校)和科研院所、省管国有企业、中央驻湘企事业单位、上市公司、省直会计师事务所:由主管单位汇总审核本级及下属单位情况后,向省财政厅推荐申报。
温馨提示
申报人要客观准确填写、及时报送相关申报材料。提交各类证书证明复印件时,须一并将原件交申报单位核实。申报材料核查无误后,申报单位须盖章确认。申报时间截至2024年3月20日。
原文链接:http://www.hxw.gov.cn/content/2024/02/21/144737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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